水科院編制的《青海省2023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實施方案》于2023年4月28日在通過審查,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,參會單位有省水利廳防御處、防御中心),西寧市水務局,海東市水務局,海南州水利局,湟中區水利局,大通縣水利局,民和縣水利局,互助縣水利局等單位專家和代表。
我院作為《實施方案》編制單位,項目負責主要從青海省山洪災害發展歷程、現狀、成效、存在問題、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以及主要建設內容(山洪災害補充調查評價、監測預警能力鞏固提升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、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、運行維護、投資概算、效益分析)做了詳細的匯報和介紹,與會專家組認真討論,對實施方案提出了詳細修改意見。
經審議,該《實施方案》是依據水利部水旱災害防御司印發的《全國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實施方案(2021-2023年)》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工作要求的通知(辦防[2022]313號)》等相關要求,結合青海省山洪災害建設現狀需求,進行編制,其建設目標和任務明確,技術路線可行,內容全面,成果合理,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,同意通過審查。
來源 | 勘測設計研究所